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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第四机械技工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

学生实习管理规定

实习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教学环节和教学形式,通过这种教学形式,使学生的专业知识在生产实践中有机地结合,是实践教学环节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。为了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,确保学生实习的实习质量,确保学生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,特制定如下学生实习管理条例:

一、准实习生的条件

够成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不予以安排实习。

1、触犯国家法律,构成刑事犯罪的;

2、由他人代替考试、替他人参加考试、组织作弊、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严重作弊行为的;

3、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到20个学时(按实际授课学时计,连续旷课每天按6学时计;迟到、早退、归晚三次或不归一次按旷课1学时计);

4、违反学校其他的规章制度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而未被撤销处分的(被撤消处分的除外);

5、身体不健康,患有严重疾病,不能从事实习和参加工作的;

6、没有按规定交清学习费用的。

二、考勤要求

1、 实习期间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工,不随意脱离岗位。

2、 病假须有医院证明(病历卡、药费收据、病假单),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实习单位直属主管。病假五天以上,须上报校招生就业处。

3、 有事须请假,应事先向实习单位及实习指导教师请假,并经实习单位、实习指导教师批准,方可履行假期。事假超过五天,须经招生就业处同意。

4、 无病假证明或未经同意自行字形实习单位“休假”,均以旷工处理。如有特殊情况,须事先书面告之招生就业处并获得批准。

三、实习纪律

1、学生必须按学校要求积极参加专业实习。如有特殊情况,无法参加者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家长签名,出示有关证明,送交校长室审批。未经批准,不参加实习者,学校概不负责该学生学习就业问题。

2、实习生应自觉遵守《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文一校区日常行为规范》,不做有损学校及实习单位声誉的事。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,自尊、自爱、自重、自强、自觉抵制不良倾向。

3、服从学校安排,未经允许,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单位。如自行落实实习单位,须在实习前书面申请,上报招生就业处,并获得批准。

4、服从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,服从实习单位组织分配,听从领导安排,执行工作指令。实习期间按规定写实习日记,定期交实习带队教师审阅。写好实习总结,实习自我鉴定。

5、工作中,以礼相待,微笑服务。如遇到矛盾和问题,要运用正确的态度和方式妥善解决,不与实习单位员工或顾客发生争执,不得强行向实习单位索取报酬。如遇不能处理之事,要及时向实习单位负责人或实习指导教师反映,不私自处理,减少给学校和实习单位带来负面影响。

6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不挪用、借用实习单位财物;不私拿、不私自品尝食品、饮料等物。

7、 实习期间,不干私事,不擅自离岗、串岗、逗留;不窜实习点;不与同学、实习单位员工、顾客结伴游玩,注意休息。

   四、专业技能

1、 认真虚心地向带队师傅学习专业技能。“勤看、勤问、勤学、勤做”,发生差错及时汇报,以便实习单位妥善处理。

2、 刻苦钻研业务,注意理论知识与技能训练相结合,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技能操作水平。  

3、 工作态度认真、负责,热爱本职工作,严格遵守职业行为规范,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。
    4、实习结束前,按时、按要求认真完成实习小结,总结经验和不足。

五、安全要求

1、积极接受实习安全教育,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、安全操作规程,一切在师傅指导之下工作,不盲目擅动,不违规操作,一旦设备出现故障,立即向实习单位管理人员报告,不得擅自启动或拆装设备,确保安全。

2、在工作之余外出游玩必须征得带队教师的同意,并三人以上结伴而行,上街行走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确保自身安全,以防意外事故发生;严禁一切危险、违法活动;严禁进网吧、歌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;严禁与陌生人交往,严禁为贪图便宜跟流窜商贩做生意,以防上当受骗。

3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所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。不在营业、工作、休息场所内打闹、追逐。

4、 配合实习单位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实习单位财产安全和自身的安全。

5、发生紧急事故,要立即通知实习单位管理人员或部门负责人。

6、遵纪守法,遵守社会公德,科学合理安排工余时间,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,定期向家长汇报实习情况。

六、奖惩条例

1、对实习期间表现突出,符合优秀实习生条件的学生进行奖励。

1)学校张榜公布,颁发证书、以资鼓励。

2)填写优秀实习生登记表,记入个人档案。

3)优先推荐工作单位。

2、对实习期间违反如下规定,视情节轻重处理。

1) 实习期间旷工、迟到、早退一律按实习单位规定处罚。缺勤累计超过2周,或因故未参加实习,实习成绩记零分。学校概不负责该学生学习就业问题。

2) 在实习期间被单位除名者,须在第一时间告知实习指导教师并及时返校,学校根据情节酌情处理。

3) 未经学校同意,实习生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单位。如实习生因违反本规定被实习单位退回,不再安排实习单位,实习生将自行落实实习点,学校还将根据情节酌情处分。如学生本人态度认真,工作努力,因其它客观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,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另行安排实习点1-2次。

4). 如因严重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,而造成实习单位重大损失,除按照规定赔偿外,学校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。

5)、对屡教不改、违纪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者,终止实习,视为实习不及格,学校概不负责该学生学习就业问题。

七、其它方面

1、实习期间,私人物品要妥善保管,贵重物品(手机、大面额现金、随身听等),如有遗失、遭窃,自己负责。

2、如因个人失误而造成实习单位财产损坏,要照价赔偿,承担相应责任。

3、自找单位实习生要按时返校参加汇报会,无故缺席达两次及以上者实习成绩为不合格。如确有事须事先请假,经实习指导教师批准,方可离开。

4、按时完成学校的各项实习任务。如有要求或建议,可向实习小组长或实习指导教师反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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